山东省司法厅出台服务保障重大项目若干措施
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和司法部重点任务部署,持续优化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法治环境,省司法厅立足职能,制定服务保障重大项目若干措施,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1.跟进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制度供给。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或者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立法项目,专门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。开展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行动。
2.开辟合法性审查审核“绿色通道”。建立合法性审查审核限期办结制度,将涉重大项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和规范性文件、政府合作协议审核时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,将政策文件审核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。
3.优化重大项目建设执法环境。组织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梳理、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,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清单。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。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。
4.高效化解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争议。提升案件办理效率,完善涉重大项目企业行政争议调解和解机制。设立行政复议工作联系点。落实涉重大项目企业行政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。
5.健全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纠纷调处机制。组建“保障重大项目调解服务团”,开设涉重大项目矛盾纠纷化解“直通车”,强化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“三调联动”机制。
6.发挥律师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专业优势。深入开展律师“进企业、进项目、进乡村、进社区”行动。推进“产业链+法律服务”。推动落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司法协作机制。成立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山东律师服务团,组建山东省企业合规律师服务团。
7.扩展重大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广度和深度。集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、热线、网络三大平台资源,为涉重大项目企业提供便捷法律服务。积极引导以仲裁方式解决商事纠纷。精准化提供公证服务。建立山东沿黄流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作发展联盟。
8.实施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清单式普法。组织开展“服务大局普法行”、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集中宣传月等主题普法活动。开展“法律进园区”“法律进工地”惠企普法推送行动。建立“以案析法”宣传平台。组织创建“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”。
9.建立重大项目联络服务机制。深入重大项目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了解重大项目法治需求,协调解决困难问题。加强部门协同,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实施。
10.加强组织保障。发挥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协调机制作用,及时研究分析和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中遇到的法治问题,对涉及重大项目实施的法治事件及时启动督察。
来源:司法部官网“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《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若干措施》的通知”